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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怎么办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呢

发布:2023-09-20 11:22,更新:2024-05-05 08:29

需要办理公证书公证 请移步上方联系谢谢


1、申请与受理: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,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,并填写公证申请表。

2、公证处审查阶段: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,接受询问,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,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,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。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,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、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,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。

3、公证处出证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一条 

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 

(一)合同; 

(二)继承; 

(三)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; 

(四)财产分割; 

(五)招标投标、拍卖; 

(六)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收养关系; 

(七)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学位、职务、职称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; 

(八)公司章程; 

(九)保全证据; 

(十)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,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 

(十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。 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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